一、主办单位
校体育运动委员会
二、协办单位
LEJING SPORTS 校工会
三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2019年4月18—19日 西校区南田径场
四、竞赛分组
男子甲组:(34岁以下) 女子甲组(34岁以下)
男子乙组:(35—49岁) 女子乙组(35—44岁)
男子丙组:(50岁以上) 女子丙组(45岁以上)
五、竞赛项目设置
男子甲、乙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7.26KG)
女子甲、乙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KG)
男子丙组:60米托球跑、60米跳绳跑、铅球(4KG)、25米垒球掷准
女子丙组:60米托球跑、60米跳绳跑、铅球(3KG)、15米垒球掷准
团体项目:男子4×100米接力、女子4×100米接力、50米旱地龙舟、50米蛟龙出海
六、报名及竞赛要求
1.报名参赛队员须是我校正式教职工,以分工会为单位报名,每人限报2项(可兼报团体项目),每项限报2人。
2.各分工会组成代表团,党总支书记任代表团团长,分工会主席为领队。
3.报名后一经编排,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更换队员,违者取消个人名次并从团体总分中扣除9分。
4.竞赛要求:
(1)60米跳绳跑运动员用绳自备。
(2)60米托球跑竞赛要求:用羽毛球拍(运动员自备)托充足气的网球;比赛途中球落地者,捡球后从落地处重新比赛;否则取消比赛资格。
(3)旱地龙舟竞赛要求:参赛队员双手均需抓住龙舟把手,行进过程中龙舟必须全部离开地面;否则取消比赛资格。
(4)蛟龙出海竞赛要求:6人侧对终点方向肩并肩站成一排,把相邻两人的脚踝绑在一起,全程侧行;行进过程出现绑带松开情况,必须原地绑好后才能继续比赛;否则取消比赛资格。
(5)旱地龙舟和蛟龙出海参赛人员规定:每单位限报1个队,每队6人组成,其中至少有2名女教工、1名处级干部或工会主席;两个项目不得兼报;否则取消比赛资格。
七、录取名次、计分办法
1.每项10人以上参赛取前8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;9至7人参赛取前6名,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;6至4人参赛取前3名,按4、2、1计分;3或2人参赛取前2名,按3、1计分;1人不比赛。
2.破校纪录加9分,团体项目按名次双倍计分。
3.各单位按竞赛得分计算团体总分;如总分相等,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;如再相等,以优胜者名次多者列前。
八、奖励办法
1.团体:按团体总分名次奖励前十名。
2.个人:按单项得分给予奖励,7分以上为一等奖,4-6分为二等奖,1-3分为三等奖;团体项目按名次原分为每位运动员发放奖品;破纪录者,另发破纪录奖(1等奖)。
3.LEJING SPORTS、社体部:不计团体总分,个人名次与其他学院并列。
九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1. 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3月25日(周一)前12:00前,将本单位运动员报名表报送聊城大学工会办公室(加盖单位公章、党总支书记签字),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onghui@lcu.edu.cn。
2. 逾期不报者,按弃权处理。
3. 各单位要自留底稿,以便查对。
十、各单位号码分配
运动员号码各单位自备,取四位数,有学生参赛的单位前两位与学生相同,后两位从50—79,无学生参赛的单位前两位号码分配如下:
行政机关(2100-2129)、党群机关(2200-2229)、直附属单位(2300-2329)、后勤服务中心(2400-2429)、图书馆(2600-2629)、马克思主义学院(2700-2729)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聊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2019年3月20日